一般销售条件
第 1 条:一般规定
1. 这些一般条款规定了当事方在 Astotel 的成员酒店网中进行预订时的权利和义务。 2. 这些条款决定了合同双方从预定到预定以后的所有必要阶段。 3.客户确认已阅读并接受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预订的特定条款。 4.这些一般条件还包括《保护个人数据的客户宪章》。 通过接受这些一般条件,客户明确接受本宪章的规定。 5.每次预订,客户最多可预订五(5)个房间。 6.预订等于或大于六(6)个房间的请求: • 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stotel集团预订中心,邮箱: reservation.centrale@astotel.com,或可直接发送至Astotel集团旗下酒店。 •无论是为同一客人账户或是为同一批旅行团进行一次或者多次的预定,特定的销售条款均适用。 •对于每个预定请求,客户都将通过电子回执邮件收到这些特定的销售条款。 •如果违反此流程或不接受这些特定的销售条款,预订则会无原因取消。 7.如本文第 3 条所述,在预订流程结束时,视为客户已接受预定。
第 2 条:能力
客户承诺具有完全的签约能力,也就是说,拥有法定年龄而不是受法律保护。
第 3 条:预订流程
1.客户可在www.astotel.com网站或任何其他合作伙伴网站上预订,也可直接通过Astotel 预订中心预订,联系邮箱:reservation.centrale@astotel.com,联系电话:+33(0) 1 42 66 15 15。 2.预订一个或多个房间的流程步骤如下: •客户提供的搜索信息(酒店企业,停留时间等) •客户所需场所的选择和/或提供的报价,除了住宿外,还包括其他酒店服务 •客户对与预订有关的特定条件的了解,如预订摘要中所述 •客户登录的个人信息数据已事先获得其电子保存授权 •在预付款的情况下或出于担保目的,客户需记录与支付方式有关的个人数据 •客户审阅并接受一般销售条款及其预订的特定条款 •客户将通过之前注册的电子邮箱收到来自客户服务中心的邮件确认通知,其中包括预订摘要,以及允许客户访问此“一般销售条款”的链接。 3.客户收到确认电子邮件后,所有预订均被视为最终预订。 4.通过酒店的合作伙伴网站进行的预订将根据该网站或相应移动应用程序的特定条款和条件进行。 5.与预订服务有关的价格已在预订之前和预订过程中注明。 6.所示价格即是在选定的人数和日期里每个房间的价格。 7.价格是以酒店的商业货币兑换率换算的含税价格,并且仅在网站上显示的有效期内有效。 8.所有预订,无论其类型,均应以酒店的当地货币支付,除非现场特别注明。 9.外币兑换仅供参考,并非合同规定。以您在预订时确认的币种为准(如果该币种与酒店使用的币种不同,可能产生的费用则由客户承担)。 10.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他服务(早餐,半膳,全膳等)不包含在房费内。 11.价格已含订单当天适用的增值税,增值税税率的任何变化都将自动反映在发票日期显示的价格中。 12.主管部门对新的法律或法规税的任何修改或引入将自动反映在开具发票日期所标明的价格中。 13.根据城市/国家,价格可能会因不同的税率而提高。客户承诺无异议地支付各种税款; 14. 特此声明,根据法国《消费法》第L.223-2条,对于从客户处收集的所有电话数据,客户可通过任何方式向Astotel预订中心明确提出要求,将其加入电话营销拒绝名单。 客户也可以在 www.bloctel.gouv.fr 平台上行使这一权利。
第 4 条:报价和其他服务
1. www.astotel.com 网站也提供其酒店成员网中各个酒店的报价预订,包括预定时期内客户的住宿以及其他服务,例如自助早餐,迷你酒吧提供的无酒精饮料的无限消费,免费和无限制使用 Wi-Fi 无线网络,以及每天下午的无酒精开放式酒吧。 2.其他服务还可能包括旅行服务,在 L.211-1 条款下以及遵循与旅行团及相关旅行服务有关的旅游法规。这类服务可能与住宿服务一起,称为“旅行相关服务”,或“旅游套餐”。 就此而言,在 L.211-8 至 L.211-10 条款下,客户将在特定条款和合同里收到所需的签约前的信息。(旅行服务的主要特征,公司名称以及组织者或分包商的地址 ,含税总价,以及所有其他费用,租金或其他额外费用,付款方式,所需的最低人数,终止条款和期限,有关护照和签证的条件的基础信息)。
第 5 条:取消条款
1.要提醒消费者,根据《消费法》L.221-28 章第 12 条,对于住宿服务,客人无权享有《消费者法》里 L.222-18 条所提及的撤消权,此项不包括在提供特定日期或期间住宿服务的合同中 2.预订的特定条款里详细列出了取消和/或修改预定的条件。 3.提前付款的预订不能作任何更改和/或取消。预付款项即为押金(即预先付的款),因此不能作为任何退款的对象。这种情况,在预订的特定条款里有提及 4.在具体预订条款允许的情况下,可直接向Astotel预订中心申请取消或修改预订,联系邮箱:reservation.centrale@astotel.com,联系电话:+33(0) 1 42 66 15 15。 5.如果中止住宿(也就是说,如果客人意外离开),并在现场预定的情况下,未在出发前 24 小时通知酒店的顾客,除其实际停留时间外,还必须支付其出发当天的那一晚的酒店费用。如果使用预付款预订,将不予退款。 6.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房将在入住当天的下午 3 点开始提供服务,客户必须在预订的最后一天中午 12 点之前离开房间。否则,客人将被多收取一晚住宿费用。
第 6 条:付款条件
所有服务的付款是直接向酒店支付(预订时的预付款项除外)。您可以通过银行卡和安全的付款系统在网站上付款。 1. 除了特殊条件或特殊价格以外,客人提供其信用卡或私人银行卡(Visa,万事达卡,美国运通卡等)上的详细信息,直接在对应的区域内注明卡号(数字之间没有空格),其有效日期和可视密码,以此作为预订的保证。传达银行卡识别号和有效日期的安全性是通过加密设备和 SSL 类型的银行数据的保护实现的(根据现行标准)。客户的支付卡还需要接受各方和合作伙伴的有效性检查,并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被拒绝:卡被盗或被封,达到上限,输入错误等。在这种情况下,由客户直接联系发行此付款方式的银行,或者与另一银行机构联系以建立其他付款方式,最终确认预订的有效性。 2.网站上明确列举了可用的在线付款方式,列举清单可能会不断发展。 3.酒店可以要求客户在交出付款或预付款的银行卡后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以防止银行卡上的欺诈。 4.最终付款是在酒店住宿期间进行的,只有在特殊的情况或价格的情况下,预订时会扣除所付款(在线预付一定的价格),此预付款称为定金。 5.如果客户未预付住宿费,则酒店接待处可在其抵达时要求其提供保证金或授权从银行 卡中扣款,以保证支付客户在其住宿期间享受的服务的费用(住宿服务和其他服务)。上述授权必须由客户在抵达时完成并签署,并且必须在登记入住时,出示客户的带有借 记授权书的个人银行卡,即他所持的那张卡,以确保银行交易的安全性 6.客户到达时,酒店将要求其出示用于支付预付款的信用卡。订约双方的一方是所预订的酒店,另一方是客户,用于预付款的信用卡被假定为客人的, 预订受益人的信用卡,其身份已经通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了验证。 7.如果使用在线预付房价,预付款项,也就是押金,会在预定时候被扣除。 8.在预付款时,预订过程中扣除的金额包括:住宿价格,与住宿相关的税费,选择了早餐的餐饮价格,与住宿相关的税费餐饮和客户选择的其他任何其他服务(如本文第 4条所述)。 9 如果在已用信用卡提供预订担保的情况下发生未入住(预订未取消 - 客户未出现),则酒店将从客户用于提供预订担保的信用卡中扣取一笔补偿性统一费用,金额等于第一晚的房价。除非所预订房价的销售条款中另有说明,否则任何更多的后续已预订住宿将被取消且不收取费用。在登记并确认预订后,视为客户已接受这一笔补偿性统一费用;客户将不可撤销地默认支付赔偿金。 10. 根据1967年6月8日第25-361号法令(第1条),在全部住宿费和其他费用支付完毕后,账单/发票将自动生成并送达客户本人或其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此外,根据法国《消费法》第L.112-1条,客户付款后的账单/发票递送条款在ASTOTEL设施内公开展示。
第 7 条:第三方希望代表客户进行预付款预订
如果第三方希望代表客户进行预付款预订,他将收到一份信用卡的借记授权表,但必须 事先获得相关酒店对支付授权的同意,以及在完全付清酒店的费用之前,委托客户与第 三方被委托人之间的共同连带责任关系。 作为代理人的第三方支付人在收到扣款授权请求信息后,应在入住日期前至少21天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任何其他方式,将填妥的授权表提交Astotel预订中心,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及信用卡。 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回此授权表格,则只能根据本条款规定的条件 (第 6 条),在办理登记入 住手续的现场为客户进行住宿结算。 代替债务付款并不会导致债务人的更替,相反,这允许酒店因第三方委托人而受益于第 二债权人。根据这份已签署的协议,第三方付款人将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由客户和任何房间占用人 的住宿合同产生的所有义务而向酒店负责, 包括支付额外服务和任何损坏费用。 根据预订后到入住前的时间期限,在酒店接受的情况下,负责客户住宿的第三方也可以 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付款。该转帐应至少在入住开始前 7 天内完成。 第三方支付人可在预订前联系Astotel预订中心咨询可用的付款方式。 付款后,未经客户或第三方付款人的同意,银行详细信息将不会被保留或重复使用。根 据《货币和金融法》第 L 133-24 条,只有用于处理与交易有关的银行数据会被存储,之 后如果发生付款争议,则在中间档案数据库中保留 13 个月。无论如何,上述数据将始终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5 条的有关规定。(欧洲议会 和理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UE- 2016/679 条例,有关处理个人数据以及此类数据的自 由传播方面的个人保护,并废除指令 95/46 / EC)。
第 8 条:搬迁-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根据《民法》第 1218 条的定义),酒店内发生的偶然事件,政府的行为,特殊事件或技术问题,使客户无法逗留,并要求酒店经营者暂时或最终中止了住宿和/或其他服务的执行,则酒店将尽一切努力为客人寻找同类型或更高等级酒店的住宿。搬迁费用(额外费用)将由酒店承担。 2.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不能要求酒店因不可抗力,偶然事件,政府事件,特殊事件或技术问题未履行义务而负责。被认为的不可抗力或偶然事件,通常是法律和判例法所认可的。 3.如果是因政府行为,偶然事件或酒店内部或外部的特殊事件发生的不可抗力,自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30)天以上,则本预定的一般销售条款和特定条款将自动取消,恕不赔偿。
第 9 条:入住酒店-客户的承诺和责任
1.客户对通过 www.astotel.com 或其合作伙伴网站和/或直接在酒店网站上预定的满足他们要求的酒店和服务的选择负全部责任。 2.客户还对在预订范围内传递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对于任何虚假或欺诈性信息的传达,客户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客户保证遵守法国法律和法规以及本一般销售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如果客户违约,则客户将对酒店成员网中的酒店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害负责。 4.通过支付(含税)全价,客户同意酒店预定条款。 5.由于客户原因,任何不正常,无效,不完整或欺诈性的预订或付款,都将导致取消预订,费用由客户承担,且不影响对此采取的赔偿行动。 6.根据法国法律和法规,到达酒店的顾客将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以核实其来源。如果发现他是外国人,则必须填写警方登记卡。 7.客户接受并同意将房间合理使用。同样,任何违反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也会导致酒店经理要求顾客离开酒店,无任何赔偿,并且/或者如果已经付款则不予退款。 8.客户还保证,酒店提供的计算机资源(特别是计算机设备和 WiFi 网络)绝不会用于复制,展示,提供,或未经授权,不得向公众传播或受版权或邻接权保护的作品或对象,例如文本,图像,照片,音乐作品,视听作品,软件和视频游戏。未经知识产权法典第一册和第二册所规定的权利持有人授权,则需要此授权。客户承诺不查阅任何非法内容。还要求客户遵守企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策略,包括为防止非法使用计算机资源并避免影响这些手段的有效性的任何行为而实施的使用安全手段的规则。 9.客户将对任何损坏,毁坏和故意破坏行为负责。这可能是他本人,或使用房间的客人,或随行人员的行为。此项覆盖房间,物品和公共区域的设施,例如电脑数据丢失,病毒,服务故障。客人还将负责酒店员工或其他客户遭受的任何人身伤害,性侵犯或性虐待。 10.Astotel 酒店的所有客房均為禁煙客房。在房間內吸煙將觸動火警警鈴。 任何違反飯店吸煙政策的行為,將依據我們的條款與條件,收取 250 歐元的劃一清潔費。 11.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房将在抵达当天的下午 3 点开始开放,客户必须在预订结束之日的中午 12 点之前撤离客房。否则,他将被收取额外一晚的费用。
第 10 条:投诉
1.任何投诉必须在事件发生后,造成损害后的 15 天内通过挂号信发送至此地址 ASTOTEL SAS - 28 rue de Caumartin-75009 Paris。在此期限之后,任何投诉将不予以索赔。 2.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必须强制性地尝试以友好方式解决争端,通过以上给出的地址或是通过电子邮件(customer.service@astotel.com)联系 ASTOTEL SAS 酒店成员网的客户服务中心。 3.如果有否定的回应,或者没有回应,则相关酒店和客户可以选择采用另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例如常规调解或法律调解(第 1530 条及其后的民事诉讼法典/ L.611-1 和其后的消费者法典)。 4. 客户有权将问题提交AME Conso,邮政地址:197 Boulevard Saint-Germain,适用于ASTOTEL集团旗下所有酒店。 具体如下: • 向调解员提出投诉的方式及其联系联系请参考www.mediationconso-ame.com; • 向调解员提出投诉不可晚于第一次投诉后的十二(12)个月; • 向调解员提出投诉的适用表格可在网站www.mediationconso-ame.com/demande-de-mediation-ame.html获得。 5. Astotel 还告知客户存在一个欧洲在线争议解决平台("RLL"),客户可以访问该平台。客户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该平台: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main/?event=main.home2.show。
第 11 条:对网站 www.astotel.com 的内容和操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1.网站上显示的照片不具有合同性质。即使已尽最大努力使所展示的酒店的照片,图形表示和文字得以尽可能精确地概述了所提供的住宿服务,但仍可能会发生变化,尤其是由于更换了家具或可能的装修。客户不能为此要求任何索赔。 2.ASTOTEL SAS对客户-消费者负有正确履行酒店合同固有义务的法律责任,包括远程合同和现场缔结的合同。然而,对于由客户-消费者原因,或合同第三方的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如预付卡未获受理银行授权,或政府为防止病毒或流行病的传播而采取的措施导致Astotel集团设施部分或全部关闭)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当,ASTOTEL SAS不负责任。 3. 对于由客户-消费者原因,或合同第三方的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尤其是第三方、客户或其合作伙伴的经营损失,ASTOTEL SAS不负任何责任。 4.含有 ASTOTEL 名称的超文本链接可能指向 www.astotel.com 以外的其他站点,该站点对这些站点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ASTOTEL SAS 的合作伙伴对其自己网站上推广的报价负责。因此,客户自行决定访问第三方网站。 5.客户承认并接受,对于并非由ASTOTEL SAS负责的www.astotel.com网站自身故障原因造成,而是由一般互联网使用(可能包括服务器故障、运营商网络故障或客户-消费者使用的硬件或计算机设备故障)相关原因造成的不便或损失,ASTOTEL SAS不负任何责任。 6.提醒客户,通过 www.astotel.com 网站预订的酒店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并且不受ASTOTEL SAS 约束。只有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才能对客户的上述服务承担责任。
第 12 条:知识产权
关于网站的使用,ASTOTEL SAS 公司是该网站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除非ASTOTEL SAS 书面明确同意,否则严禁以任何原因,复制,使用,分发,全部甚至部分本网站上的任何信息,或散布简单的超文本链接。
第 13 条:隐私政策
Astotel 用于处理个人数据的方法以及您行使相关权利的程序在个人数据保护政策中有具体说明,请点击a style="color: #333333;" href="https://zh.astotel.com/yinsi-zhengce"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此处。
第 14 条:一般销售条款的变更/修改——各类规定
1.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可以随时修改和/或补充,在这种情况下,新版本的一般销售条款将在线发布,一旦在网上发布,新版本的一般销售条款将自动适用于所有客户。 2.如果预订的特殊条款与本一般销售条件相抵触,则以预订的特殊条款为准。如果一方面与合作伙伴的一般销售条款之间存在矛盾,另一方面与本一般销售条款相抵触,则以本一般销售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3.如果在适用法律,法规或根据判决生效的法律决定后,认为本一般销售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规定无效或被宣布为无效,其他规定将保持其全部效力和范围。
第 15 条:最佳价格保证
请参阅“最佳价格保证”链接。
第 16 条:适用法律-管辖权
与此销售条款的执行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任何诉讼,涉及有关在 ASTOTEL 酒店网中的某个成员酒店的一个或多个房间的预订,或是执行与住宿服务互补的酒店服务,必须遵守法国法律和法规,并且必须提交法国主管法院审理; 特此提醒,根据法国《消费者法》第R.631-3条的规定,如果出现无法友好解决的纠纷,客户可以将问题提交具有法国《民事诉讼法》属地管辖权的法院,或提交合同签订时或损害发生时客户所在地的法院,具体而言,Astotel集团旗下酒店均位于巴黎,因此酒店为客户签订和执行合同的地点为巴黎。
第 17 条:法律声明
请参阅“法律声明”链接。
Astotel - 总部
28, rue de Caumartin 75009 Paris 电话号码: +33(0) 1 42 66 15 15 www.astotel.com | reservation.centrale@astotel.com SIRET: 319 032 140 00026 增值税: FR 51 319 032 140